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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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江苏奥威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40元,由原告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