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陈育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024执265号

陈育、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资中刑初字第130号文书,陈育申请执行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责令退赔一案,申请执行事项:申请执行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2015)资中刑初字第130号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退赔款。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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