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金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金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430执恢9号

王安伟、***、卢斌、薛双福: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安伟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川3430执6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卢斌、薛双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安伟。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安伟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川3430执6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卢斌、薛双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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