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 法院 |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全分局作出的万自规执罚〔202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230000元”、第二项“处以违法所得的百分之五的罚款共计1150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