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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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州市衡深建筑工程队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州市魏家桥镇西魏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在深州市魏家桥镇政府账户资金63000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及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650元,由申请人深州市衡深建筑工程队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