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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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231民初4859号 原告: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袁泰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敏,该公司员工。 被告:四川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仪凤街155号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68792396XH。 法定代表人:周春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母洪恒,四川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2020年1月16日,原告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重庆市铜梁区万盟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汪波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陈夏 书记员邓丽娟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