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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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搜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海大富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偿金额24392.04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利息以代偿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0元及公告费260元(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已预交),均由***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