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恢复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恢复执行通知书

(2021)辽0104执恢183号

吴鹏野:

本院于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作出(2020)辽0104执4870号执行裁定,中止执行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吴鹏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4条(当事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本院决定恢复(2020)辽0104执4870号案件的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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