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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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221执恢26号 王淑芳、樊辉、张小平、李建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淑芳与被执行人樊辉、张小平、李建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三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依据(2019)甘12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执行标的146826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依法划拨甘肃省成州宏远建设有限公司应付李建建工程款101942.68元,同月25日依法划拨张小平银行存款12517.28元,以上两笔案款共计114459.96元已由申请人领取。剩余案款申请人王淑芳主动放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