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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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靖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0421执22号 包某某、雒某某: 申请执行人包某某与被执行人雒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靖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0421民初293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雒某某已向申请执行人包某某履行该案执行款2733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