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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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荣申博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荣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龙叶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3民初51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3民初51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3民初51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原审被告广西荣申博投资有限公司退还被上诉人***14467.4元; 四、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5561.2元,减半收取2780.6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011.15元,荣申博公司负担1769.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1.69元(上诉人广西龙叶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5561.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本院多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399.51元退回给上诉人广西龙叶贸易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