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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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方仕国际窗帘布艺商城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方仕国际窗帘布艺商城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剩余租金19943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9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负担234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方仕国际窗帘布艺商城有限公司负担775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