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3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金昌市轻舟纪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经营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0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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