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1-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汽车内饰总公司
烟台市电缆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鲁06民初488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原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南大街办事处),住***。

被告:烟台市电缆厂,住***。

被告:烟台汽车内饰总公司,住***。

被告: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住***。

本院受理上列原告、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 判 长  韩素华

人民陪审员  孙梅花

人民陪审员  迟荣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于 仪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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