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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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欠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1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70元,减半收取2285元,财产保全费1610元,共3895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