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屹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庄溢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16执2533号 南京屹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庄溢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魏平、魏伟、宋玲、陈宇宁: 申请执行人南京屹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庄溢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魏平、魏伟、宋玲、陈宇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作出的(2019)苏0116民初71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现(2019)苏0116民初71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