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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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桥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中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车辆维修费1729元;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北京桥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担50元(其中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其中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却拒不交纳或逾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未提出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