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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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宾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宜宾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28082元。 案件受理费276元,由被告宜宾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