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所欠原告***借款240000元及逾期利息,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逾期利息以240000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4900元。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届满后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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