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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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存款账户。 二、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