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海市福来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磴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魏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6元,退还原告魏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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