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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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33156.77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3884.76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欠付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5年9月6日起计算至代偿款清偿完毕时止); 四、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2元,减半收取81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