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刑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黔0402刑初479号刑事判决书中判决第二项对被执行人***判处罚金4万元的执行。被执行人***罚金人民币4万元待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继续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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