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利息(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2050元,由被告***负担1000元,由原告***负担1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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