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21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2月20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清时止)。

案件受理7994元,保全费2751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5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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