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5执恢387号

张清波、杜广平、杜凯:

申请执行人张清波与被执行人杜广平、杜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7660元,执行费2655元(已缴纳)。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1年1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清波。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清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宁0105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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