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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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5执恢387号 张清波、杜广平、杜凯: 申请执行人张清波与被执行人杜广平、杜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7660元,执行费2655元(已缴纳)。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1年1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清波。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清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宁0105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