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地玛珂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吉0283执137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