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第一被告***、第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 本案受理费4020元,由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