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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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谷新园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5民终875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标的额428937.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已偿付214621.8元,其余未付。申请执行人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