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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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驳回被告***的反诉。 本案本诉原告***已预交的原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本案反诉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8,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