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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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5民初5797号民事判决;

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欠款60万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17年1月24日起每月按2%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对***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五、驳回***的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714元,由***负担7515元,由***负担81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714元,由***负担7515元,由***负担819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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