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王华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提取在其他部门的收入35349元【其中借款本金30000元,自2018年8月21日暂计算至2021年1月29日的利息4390元(以借款本金30000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承担案件受理费550元、执行费409元】,不足部分再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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