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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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受理费6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反诉受理费3500.00元,由反诉原告(本诉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在上诉期内直接向上级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