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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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0)皖0202民初891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起十日内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按月利息1%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3月10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16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