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赔偿决定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决定书

(2019)皖0111司救执4号

关于你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给予救助。根据《合肥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查审批,现决定不给予你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为了解决你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而给予的临时性、辅助性救助措施。不给予你的救助,与案件审判执行结果没有关系。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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