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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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止按年利率15.4%结算,被告***已支付2000元应从应支付利息中扣除)。 二、被告***对被告***上述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0元,减半收取43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