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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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巢劳人仲裁字634号仲裁裁决,即:安徽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补缴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数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安徽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0元,被申请人***负担200元。 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