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旭亚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晟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银凯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乐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市银凯五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乐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旭亚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晟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964元,财产保全费4584元,合计10548元,由原告东莞市银凯五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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