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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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4民再10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4民初7448号民事判决; 三、被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借款本金2,926,000元; 四、被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借款利息(以本金2,926,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自2017年9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五、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30,040.27元,由被上诉人***负担759.73元。一审公告费560元,再审案件公告费26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040.27元,由被上诉人***负担。退还上诉人***多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59.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