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靖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47014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3692元;

三、原告***赔偿被告***财产损失3290元;

四、原告***返还被告***已垫付的医疗费、交通费546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7元,减半收取53.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2
发布日期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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