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湘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陈启瀚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甘肃湘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费2681.8元、城市垃圾处理费90元及违约利息80元。 二、驳回原告甘肃湘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陈启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