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廊坊市雅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廊坊市雅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38553.25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