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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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枣庄市碧桂园隆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薛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403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枣庄市碧桂园隆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22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