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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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安阳市长虹线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安阳市长虹线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应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