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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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399.98元及利息、违约金(截止2020年8月11日的利息、违约金为2366.65元,2020年8月12日起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