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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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协助***解除对原告***名下位于日照市迎宾路南、临沂路东兴业四季春城南区房屋的抵押。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