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白河林业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2013)白民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

二、2004年3月26日张文云出具的房主转让证明无效。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郑文兰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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