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19)豫1481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夏邑县机械厂院内小区第二幢西单元五层东户、六层东户;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80元,总计796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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