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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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9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如申请续封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封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