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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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8851.70元、被执行人***在临朐聚丰村镇银行营业部358010126201102157账户存款107.38元、在临朐聚丰村镇银行营业部358010126200043357账户存款105.89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22×××26账户存款251.18元、在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907081800016201486628账户存款205.45元、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临朐东城支行62×××27账户存款121.97元至广饶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户名:广饶县人民法院,账号:31×××35)。 本裁定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